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就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智能化设备质保项目需求来做询价采购(详细设备清单见下表)。
海康综合安防平台质保、海信平台(无人机及执法记录仪授权)48路、云桌面系统质保、电子巡更系统(云巡平台)质保
七氟丙烷相关工程,包括460公斤的七氟丙烷药剂费用以及5只七氟丙烷钢瓶检测费。
重要设备维保涵盖LED大屏系统、机房工程系统、分布式管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PC与云桌面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综合管路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信息安全系统。
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智能化系统一年365天×24小时的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确保整个智能化系统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对整个智能化系统运行进行规划,提前预见问题所在,分析问题原因,消除隐患,保障系统稳定工作。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陆佰圆整,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部分或全部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递推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相关附件、安装辅材、授权、软件资源使用、货物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培训、税金、质保、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联的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最大限度地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5)报价货物(服务)采购要求响应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对招标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做逐条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五);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在递交纸质报价文件的同时,使用U盘提交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件(PDF格式)。
报价文件请于2026年6月2日下午14:30前密封送启东市世纪大道2099号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三楼应急指挥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启东市世纪大道2099号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3楼应急指挥室。
(3)此次项目所有设备为365天×24小时保修服务,其中部分系统设备是采用原厂保修服务;
(4)维保方须具备一定的总实力及团队维护能力。维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两名专业方面技术工程师保持手机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5)维保期内进行巡检,发现的障碍不影响工作的在2小时内修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立即修复;
(6)维保期内每季、每年度出具小结,向采购人汇报维护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方案;
(7)维保期内365天×24小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一旦采购人遇有重大活动,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安排有关人员做好整个智能化系统的现场运行保障工作;
一般故障报修响应:接报后1小时内维护工程师到现场,4小时内解决,如有设备损坏,在有备件时更换备件解决,没有备件的,应由潜在供应商在故障发生后10日内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备品备件采购(相关联的费用由供应商支付),到货后更换备件解决。(如因水、火、雷电灾害等特殊问题导致不能及时解决的,则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制定处理方案)。
紧急故障报修响应:接报后30分钟内维护工程师到现场,1小时内解决。如有设备损坏,在有备件的条件下立即更换备件解决,没有备件的,应由潜在供应商在不超过10日内完成采购(相关联的费用由供应商支付),到货后立即完成设备更换。
⑥多媒体会议系统发现音频系统无声音输出,视频显示系统无图像显示等影响会议的故障。如遇重大会议应派遣技术人员保障会议系统的正常运行。
法定节假日期间实行值班制度,以保证接报有响应,突发事件能处理。对现场技术人没办法独立解决的故障,维保单位需指派专业工程师或厂家技术上的支持人员进行应急支援,并调动必需的物资、设备,支援工作。
严格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做验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服务,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1.1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法规,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1.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法规,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七、付款方式:开始提供符合约定需求的服务以及需原厂质保的质保函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50%;质保期到期,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
